儒家关于营造和谐社会思想的内涵与启示
此文是山东济南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副编审、主编贾岩所作,载于《孔子研究》2007年第三期。现将原文宣读,供大家飨学。
今天,我们正在全力构建和谐社会。和谐社会是人人丰衣足食、人人享有自由和公正、人人遵守秩序和法律的社会。儒家是最讲和谐的,有着极为丰富的和谐思想。和谐一词出现较晚,儒家经典中多见“和”、“中和”,等等,与和谐词义甚近或者相合。唐宋时期,儒者多用和谐一词诠释儒家经典,如宋代陈旸认为礼乐与和谐密不可分,说:“礼以和谐为用,乐以和谐为体”(《乐书》卷四十)。儒家讲和谐,主要着眼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,也就是社会的和谐。儒家的政治理想和追求,表现于现实的层面上,无非是营造一个公正、公平,讲礼义、守秩序,给予弱者以更多人道关怀,“天下有道”的和谐社会。儒家关于营造和谐社会的思想,是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可以借鉴、釆用的最重要的本土资源。
一、 和谐社会是公正的社会
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公正的社会。公正是公平、正义的简称。公正是社会制度的核心价值,是人们处理一切事务的根本法则。只是社会公正,才能保证社会和谐。孔子和儒家对此有深刻认识。在儒家看来,公正是天道固有的价值、法则。孔门经常谈论天道的“三无私”:“天无私覆,地无私载,日月无私照”,认为人君应当效法天道,“奉斯三者以劳天下”(《礼记.孔子闲居》)。私与公相对立,无私才能 不偏不倚,坚持公正。〈尚书.洪范>篇一再强调:“无偏无陂,遵王之义:----无偏无党,王道荡荡;无党无偏,王道平平;无反无侧,王道正直。”申明王道的要义是公正无私,即:无偏无党,公平正直。《吕氏春秋》有《贵公》篇,反对家天下,主张公天下,“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”。天道是“阴阳之和,不长一类;甘露时雨,不私一物”,人道效法天道,应该是“万民之主,不阿一人”。公与私相排斥,无私才能奉公。儒家高举“天下为公”的旗帜,主张人人相亲相爱,有财物不必藏于己,应该拿出来让公众分享;有力气不必为己谋利,应该使出来为公众服务。对于官员来说,奉公的要求是:“治官事则不营私家,在公门则不言贷利,当公法则不阿亲戚,奉公举贤则不避仇
13/31 首页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尾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