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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儒宗论文

时间:2014-10-11 08:53:08  来源:  作者:
,对孔子所定的人伦顺序作了调整。

《中庸》虽传为子思作,实经后儒改动,故在引用孔子回答鲁哀公问政的话时,却把“五达道”的顺序更定为“君臣也,父子也,夫妇也,昆弟也,朋友之交也”。这里又把“君臣”提到了首位。这显然是为了适应君主专制制度逐渐确立的形势所作的修正。不过《中庸》仍认为“君子之道,造端乎夫妇”,则保存了孔子把“夫妇”视为人伦之始的思想。

及至荀子时代,君主专制主义制度又有了进一步发展,为了适应这一趋势,就把“君臣”定为人伦之首,而把“五伦”的顺序又作了调整。《荀子·王制》云:“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夫妇,始则终,终则始,与天地同理,与万世同久,夫是之谓大本。”更把“夫妇”退居“兄弟”之后而列为第四了。

秦汉以后,由于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进一步发展,后世儒家就一直沿用了荀子所更定的顺序,即:一君臣,二父子,三兄弟,四夫妇,五朋友。显然,这一排列顺序,除了为适应时代而明显突出君权和父权之外,并无学术上的逻辑意义,而且是完全违背孔子之本意的。

纵观“五伦”顺序的演变过程,孔子是根据社会关系自身发展的历程排列“五伦”之顺序的;而《中庸》和孟子、荀子则都是为了适应当时趋向大一统局面的时代需要而加以调整的。故现在讨论五伦思想,仍应遵从孔子所定的顺序。一则因为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,理应以他所定为准;二则更因为孔子所定的顺序最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。

三、 “五伦”与“三纲”的本质区别

战国中晚期,各大国的君主集权的专制统治日益发展。为了迎合这一形势,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综合法、术、势三派之长,系统地建立了一整套极端专制主义的法家统治学说,并成为秦国统一天下所奉行的指导思想。在立论的基础上,韩子受《管子》的人性“自利”和荀子的“性恶论”的影响,从“人性恶”的观点出发,坚持“人性利己”之说,把一切人际关系,都看作是交相利用、冷酷无情的争夺关系,而否认其间的纯真感情和道德性。韩子与荀子的根本分歧,在于荀子虽以性恶立论,但其目的仍在于“化性起伪”,即通过后天的礼义教化而修养为具有道德的人;而韩子则认为人的利己性不可能通过礼义教育以“化性起伪”,而只有依靠“法”的手段来对付。他认为“喜利畏罪,人莫不然”(《韩非子·难二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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