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仁”是什么?其基本涵义有三:一是人,即所谓“仁者人也”,即人之所以为人的道理所在;二是德,孔子所谓“仁者爱人”的基本涵义,就是有道者的根本之德在于爱一切人;三是根本之道,诚如孔子所云“为政在人,取人以身,修身以道,修道以仁”(《中庸·礼记》),意谓政治的要义在于以人为本,衡量人的标准看他本身的道德修养,道德修养的根本原则在于实践仁道。从其特质而言,“仁”是内在于人的心理自觉,即道德自觉。孔子说:“我欲仁,斯仁至矣”(《论语·述而》),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”(《论语·雍也》),就揭示了“仁”的这种特质。但这种道德自觉,并非先天具备,而是后天修养而成的。所谓“克己复礼为仁”,就指明了“仁”是通过自我修养回归礼义最终达到“仁道”境界的道路。
儒家以“仁”为根本之道的理论主张,突出了“以人为本”的中华传统文化的根本特质。坚持以人为本,就必须承认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,就必须承认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宰权,就必须承认统治者的权力来自人民。其逻辑的发展必然是从民本走向民主。中国儒学史上,从孔子的“仁者人也”到孟子的“民贵君轻”再到明清之际的黄宗羲提出“天下为主,君为客”(《明夷待访录·原君》),正是体现了从人本、民本到民主的思想发展逻辑。
“仁”与其他德目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?对这个问题,先儒其实早已作出明确回答。例如孔子在谈到仁与礼的关系时说:“人而不仁,如礼何!” (《论语·八佾》)宋儒程颢说:“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五者,性也。仁者,全体。四者,四支。仁,体也。义,宜也;礼,别也;智,知也;信,实也。”又说:“学者须先识仁。仁者浑然与物同体。义、礼、智、信皆仁也。”(《二程集》,第14、16页)可见,在先儒看来,仁与其他德目并非并列关系,而是体用关系,是本质与现象的关系。仁是道之体,义、礼、智、信是道之用;仁是道德的核心,其他德目是仁的表现形式。因此,将“仁”作为儒学最核心的理念,是符合历代儒家对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认知的。我敢断言,在儒家系统中,如果不讲“仁”的人,就不是真儒家。在讨论中华文化传统核心价值观时,如果不懂得“仁”的核心地位,就不算真懂中华文化。
在“仁”的总体观照下,儒家文化乃至这个中华文化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核心价值体系,这个核心价值体系的常用大德,是义、礼、智、信、忠、廉、和、敬八大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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